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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霍山石斛资源,加快产业化步伐,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 以“做大做强”霍山石斛产业为目标,按照“高端、优质、低碳、环保”要求,实施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标准化建设、品牌建设“四大战略”,优先发展高效种植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构建霍山石斛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融合,实现跨越发展,把霍山石斛产业打造成我县的特色支柱产业。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霍山石斛产业“百千万亿”总目标,即“百里走廊,千亩园区,万亩基地,百亿产值”,建成规范化霍山石斛栽培基地1万亩和3000亩霍山石斛产业园,形成百里走廊,实现百亿元总产值。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产业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结合县情和霍山石斛产业发展实际,按照科学合理、保护生态、突出特色、有序开发的原则,编制《霍山石斛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在发展方向上,围绕全面构建霍山石斛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发展高效种植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发展布局上,以原产地乡镇作为霍山石斛主产基地,以高桥湾霍山石斛产业园作为研发和深加工基地,以霍山石斛产业园、霍山县城区和城区周边作为现代服务业基地;在发展方式上,加快实施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四大战略”,全面推进霍山石斛产业化进程。 (二)制定系列标准,开展品牌认证。 研究制定霍山石斛系列标准,主要包括省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标准。重点做好霍山石斛种子生产技术规程、霍山石斛基源植物鉴定技术规程、霍山石斛枫斗加工技术规程和霍山石斛枫斗质量检测技术规程等四个省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尽快完成霍山石斛种苗繁育技术规程、霍山石斛栽培技术规程两个行业标准制定;力争到2020年完成系列霍山石斛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部分国家标准的制定。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GAP、GMP认证以及植物新品种选育、审定(认定)工作,力争到2020年,有10-20家企业通过GAP认证、10家以上企业通过GMP认证,“三品”认证率达到90%以上,审定(认定)新品种3-5个。 (三)扩大基地规模,优化种植结构。 2014-2015年,在原产地核心区选择生态环境良好、远离人口密集区、土壤和水源未受污染的地域,划定10平方公里区域作为保护小区,以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为主,建设100亩标准化种源基地,其中原种基地20亩,霍山石斛1号、2号母本源基地80亩。引进入园组培企业5家以上,形成标准化组培繁育中心(基地),平均年生产种苗5亿株。力争到2020年,在霍山石斛原产地建设标准化设施栽培基地5000亩,发展林下种植和原生态种植5000亩。适度发展霍山铁皮石斛和霍山铜皮石斛,扩大基地规模,优化种植结构。 (四)加快园区建设,形成产业聚集。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优质企业入驻园区,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入园企业提高优质服务,确保入园企业顺利投产。力争到2020年,成功引进10—20家大企业入驻园区,在园区和城区以及城区周边打造中国·霍山石斛交易中心、霍山石斛健康休闲中心、霍山石斛文化展示中心、霍山石斛检测鉴定中心“四大中心”,通过发展霍山石斛流通产业、健康产业、文化产业、饮食业和旅游业,延伸霍山石斛产业链条,形成产业聚集,构建霍山石斛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霍山石斛产业跨越式发展。 (五)实施科技创新,加快产品研发。 加强政府、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全面构建霍山石斛科研平台,重点打造安徽省石斛产业化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建设霍山石斛科研中心和霍山石斛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全面构建霍山石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霍山石斛应用基础研究,主要包括霍山石斛道地性环境机制和种质资源保护研究,霍山石斛药理、药效的应用研究,环境条件对霍山石斛品质影响研究等。县石斛办要积极组织开展霍山石斛新产品研发,特别是加快霍山石斛“药食同源”、新食品原料等公共新产品的研究,要引导企业开展保健品、饮片、饮料、化妆品开发及新药研发,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批号,力争到2020年,有10个以上饮片批号、5-10个以上保健品和饮料批号、3个以上化妆品批号、1-2个药品批号。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帮助企业、个人申请霍山石斛相关专利、科技成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力争到2020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3家,高新技术产品10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50件以上。加快推进申报工作,确保2020年霍山石斛顺利进入《中国药典》。 (六)加大宣传力度,实施品牌战略。 进一步加快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申报,力争到2020年有10个以上知名商标,3-5个著名商标,1-2个驰名商标。大力开展霍山石斛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到2020年争取进入国家级和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快培育、申报各级龙头企业,力争到2020年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2家、省级3-5家、市级20家以上。踊跃参加省内外、国内外大型展会节会,积极筹办、参加多种形式的霍山石斛学术交流会、产品展销会、新闻发布会。建立霍山石斛官方网站,制作专题宣传片和宣传画册,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提升霍山石斛品牌影响力。建立企业诚信评价认证体系,开展霍山石斛栽培、加工、销售企业诚信度认证,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品牌意识。完善霍山石斛“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及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相关标识的授权使用。建立霍山石斛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开展霍山石斛种植基地登记备案,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流通、打击制假、售假等行为。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资金投入。 霍山石斛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自2015年起,每年安排霍山石斛产业发展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其中预算内每年增加安排300万元,从现代农业奖补资金中整合200万元,用于奖补基地建设、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和产品开发。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霍山石斛产业的投入,支持霍山石斛产业发展。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发展霍山石斛产业。同时,千方百计向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以项目为支撑,加快霍山石斛产业化发展步伐。 (二)完善奖补政策。 自2014年起,调整霍山石斛原有奖补政策,逐年调减设施新栽霍山石斛(米斛)的补助标准,加大对种源基地、原生态种植基地、系列标准制定、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三品”认证、品牌宣传和保护等方面的奖补力度,从奖补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新食品原料的研究与申报、制定霍山石斛产业发展规划及霍山石斛系列标准、保障新技术普及与应用、新产品推广、品牌宣传和保护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对获得新产品、保健品、化妆品、饮片、药品批号以及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GAP、GMP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扶持产业发展。 各金融、担保机构应加大对霍山石斛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各种融资平台,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支持霍山石斛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引导农户参与发展霍山石斛产业。制定人才优惠政策,支持校企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为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积极推动土地、林地流转,保障流转人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霍山石斛产业发展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霍山石斛产业化发展各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石斛办。进一步完善和充实石斛办的职能和机构配置,逐步加强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管理指导作用。县石斛办要加强科室建设,健全职能分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霍山县中药材产业协会石斛专委会及有关乡镇石斛办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石斛专委会、合作社及相关民间组织的作用,引导企业做好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产品开发、项目申报、品牌建设。加快成立霍山石斛产业联盟,促进企业相互交流,共同推动霍山石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优化发展氛围。 各地、县直有关部门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霍山石斛产业发展,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委、林业局、卫生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招商局、商务局、旅游局、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各项优惠政策,简化各项审批程序,为霍山石斛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不断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形成全县上下支持霍山石斛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考评监督。 各地、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霍山石斛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霍山石斛产业发展,确定专人负责,狠抓责任落实,明确任务目标。要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石斛产业发展情况将纳入现代农业发展单项考核,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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